很多慢性病患者在就诊时,希望医生能把药“开久”一点,然而,长期处方用药存在风险,而且国家有严格规定,对此,门诊医生也很无奈。近日,北京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门诊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将8类慢性病明确纳入北京首批市级长期处方目录。


  北京首批市级长期处方适用慢性病病种目录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高脂血症、骨关节疾病、精神类疾病等8类慢性病。专家介绍,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


  北京市药学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副主任杨毅恒称:“从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几个维度去进行考虑。我们也考虑到这些慢病患者回家以后,比如说要储存1~3个月的药品用量,所以我们的药品也选择稳定性比较好的。”


  记者注意到,北京更新的8类长处方用药指南中,对于不同疾病长处方的时间做了不同的建议。如糖尿病患者有明确诊断、达到一定条件的,可开具8—12周的长处方。冠心病患者符合无需再进行复杂的治疗、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平稳等要求,可由医生开具4—12周的长期处方。


  值得注意的是,精神类疾病也被纳入了北京首批长处方目录之中,专家介绍,精神科长处方药品目录涵盖了常见的慢性精神疾病的一线常用药物,主要包括抗精神病药、心境稳定剂、抗抑郁药、抗焦虑药、促认知药、精神兴奋类药等。而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药品、麻醉药品以及第一、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在长处方负面清单内,不得开具。


  此外,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资格的医师开具,每次开处方前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