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意见》重点对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供应、传统能源稳妥有序替代以及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加快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提出具体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对加快在各领域各行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统筹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意义重大。


  提升安全可靠替代能力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近年来,中国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数据显示,我国煤炭消费比重由2012年的68.5%下降到2023年的55.3%,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由9.7%提高至17.9%。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全球最大、发展速度全球最快,截至2024年8月底,装机规模超过17亿千瓦,在我国发电总装机中占比达到54.4%。


  《意见》进一步提出要求,明确:“十四五”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十五五”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有力支撑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张星介绍,《意见》围绕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能力、重点领域替代应用、替代创新试点等三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


  在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能力方面,《意见》明确,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加快大型基地建设和就近分布式开发利用,推进构网型技术应用,发展绿色燃料、可再生能源制氢和综合供热体系等。


  推进重点领域替代应用


  近年来,中国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目前,中国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为全球提供了70%的光伏组件和60%的风电装备。新能源汽车年销量从2012年的1.3万辆快速提升到2023年的949.5万辆,产销量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保有量占全球一半以上。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重点领域如何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意见》针对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提出具体要求。


  例如,在工业领域,《意见》提出协同推进工业用能绿色低碳转型,引导工业向可再生能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有序转移,强化工业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推动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应用,推广可再生能源中低温热利用,探索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


  “在新兴领域,将统筹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张星表示,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加气站、加氢站建设,完善城乡充电网络体系。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推动5G基站、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与光伏、热泵、储能等融合发展。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与可再生能源深度融合发展。


  强化多方面保障措施


  开展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电、绿色直供电、氢冶金和氢基化工技术应用等试点;支持园区、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开展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试点;支持数字能源、虚拟电厂、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针对新技术、新业态,《意见》明确试点应用和发展方向。


  未来一个时期,推动绿色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面临巨大机遇。相关部门如何强化可再生能源替代保障措施?


  《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要求,包括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完善绿色能源消费机制,落实科技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健全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深化推进国际合作等。


  在绿色能源消费机制方面,使用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核算的基础凭证,加强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的有效衔接,将消纳责任落实到重点用能单位。在国际合作方面,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先进技术装备研发的国际合作,推动绿证走出去。


  专家分析,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有利于环境保护、能源安全、经济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