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监管局等五部门:鼓励在京金融机构为北京市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银行信贷等资金支持
10月28日,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信息,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北京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北京市养老金融工作,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立足北京“991”养老服务新格局和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提出二十方面具体内容,鼓励和引导在京金融机构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提升养老金融服务质效。
《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在京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为北京市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银行信贷、保险资金、主题基金、金融租赁等多元资金支持,助力养老服务驿站建设,提供养老助餐服务,以及发展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等领域。
提升养老金融服务质效,《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结合老年人分布和金融服务需求情况,探索建立适老金融服务特色网点。推动在京各金融机构优化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推行营业网点与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在确保投资者适当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柜面服务水平。强化金融机构员工行为管理,做好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将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结合各区、各银发经济企业、各金融机构实际,根据人民群众需要,以点带面,共同组织和推动养老金融工作落地见效,助力首都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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