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 搭建“1+N”的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架构体系
10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计划到2027年,材料领域数据资源汇聚能力、流通活力明显增强。搭建形成“1+N”的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架构体系。探索形成公益性服务引领、市场化运作为主的稳定运营模式。形成30个以上数据资源节点、30项以上材料大数据算法软件和工具、20种以上典型关键材料和产品的数据赋能应用示范。
到2035年,新材料大数据中心体系全面建成并稳定运行。实现全国材料领域数据的汇聚、处理和开发,数据规模进入国际第一梯队;持续提供引领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大数据技术产品和服务,形成数据驱动的材料创新发展范式;建立互利共赢、良性发展的运行模式,形成市场化的可持续运营能力。
根据《建设方案》介绍,新材料大数据中心定位为促进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型研发基础设施,旨在立足机制创新、协同创新、成果转化,构建新材料数据资源中心、数据产品研发中心、数据基础产品和定制化服务提供中心,主要功能为构建材料数据汇聚标准和融通平台、加强共性和前沿技术研究、开展材料数据软件产品开发应用、提供材料数据公益服务、加强材料基因领域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材料数据和技术国际合作等。
《建设方案》明确了新材料大数据中心的建设任务,一是搭建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架构体系。建立以公益性服务为主的中心主平台,统筹建门户、出标准、定规则;布局以商业化运营为主的数据资源节点,负责采数据、用数据、保质量。二是建立数据流通应用技术体系,包括标准规范体系、管理共享机制、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三是优化新材料大数据技术应用生态。着力研发关键技术和软件,开展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公益服务。
在管理与运营方面,《建设方案》对管理机制、运营模式提出要求,如新材料大数据中心主平台要建立开放透明的运行管理机制,组织研究提出建设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实施计划,统筹协调推进;新材料大数据中心主平台坚持公益性服务为主,向社会免费提供具有公共属性的材料数据查询、软件开源等基础产品,共享统计分析数据等。
《建设方案》还提出构建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本为补充的资金投入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新材料大数据中心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鼓励相关政府投资基金按市场化原则予以积极支持。支持新材料大数据中心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上市融资。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有关单位,需主动参与数据资源节点建设,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材料领域数据率先向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汇聚。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等数据持有单位作用,加强数据共享与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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