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深圳市市委金融办

10月24日,深圳市市委金融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意见的通告。

其中提到,依托前海合作区、河套合作区平台政策优势,吸引集聚“国际资本”。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机制,拓宽试点投资范围,在总量管理的基础上允许灵活自主配置和更换投资项目;支持香港私募股权基金直接申请在前海设立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支持内地和香港创投资本在河套共同设立创投基金。

创投从业的香港居民依法依规享受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免征政策,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依法依规享受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政策。推动深圳市大中型银行机构与其集团旗下的香港创业投资机构联动,通过“深圳商行+香港投行”模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