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中国证监会

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文称,经查,发现兴业证券存在部分项目发行保荐报告未完整披露立项、质控、内核审查问题、薪酬考核制度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

按照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兴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应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