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券项目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中原证券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半年
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文称,经查,发现中原证券存在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给予票面利息补差费用的形式非市场化发债;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核查不充分,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融资租赁合同违约事项且被法院裁定为被执行人;在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未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事项;原质控部门负责人领取项目承揽奖同时参与质控相关工作,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到位等违规行为。
按照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原证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暂停债券承销业务,并要求其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同时,中国证监会表示中原证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同日,中国证监会表示,李昭欣作为总经理、花金钟作为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李昭欣、花金钟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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